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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咨咨询 || 采用全咨模式后,建设单位还可以如何优化管理团队或人员?
发布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5-10-24   |   所属分类:企业动态   |   阅读次数:56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总策划者,在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选择上基本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根据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能力水平、业主方现有的组织架构及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可形成以下几种业主方项目管理组织模式:

一、业主+专业工程咨询服务


业主自行管理即业主方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管理,自行完成主要工作,同时可聘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来对业主自身专业能力弱、资源配备不足的部分进行协助管理。自行管理方式可以充分保证业主方的决策权、控制权,可随时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自身利益及管理侧重点。
一方面可维持原组织架构不变,在业主方原有组织架构不能大幅调整的情况下,业主通过新组建的指挥部与原职能的组织形成了矩阵型的组织,充分使用原组织的人力资源,也有利于几种各部门的技术、管理优势,并保证与原组织的政策一致性。
另一方面,该模式在原建设指挥部的基础上,通过临时从专业的工程咨询公司中补充专业人员,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二、业主+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顾问型)


该模式在业主自行管理的基础上,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司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对项目建设起到统筹协调作用。与“业主自行管理+专业工程咨询服务”的模式相比,该模式更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的决策参考。

三、业主+全咨单位(一体化协同型)


该模式通过业主管理团队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形成协同管理团队,强调一体化管理。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签订工程咨询合同后,由咨询单位派出人力资源加入建设单位各个部门,形成合作型的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统筹管理。这种模式下应注意双方管理的“权、责、利”,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业主完全委托全咨单位(独立管理型)


在这一管理模式下,业主通过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委托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由其组建团队负责对工程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等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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