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15号文要求
1、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环节
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
2、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环节
(1)资质要求和准入要求
· 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无资质要求;
· 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 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2)转委托条件
· 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
· 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
· 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
(3)转委托的责任关系
·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4)鼓励政策
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二、地方要求
地方各省(市、区)根据515号文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通常要求具备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但各地对资质要求不同。有些省(市、区)采取放松态度,提出“放宽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资质、资格限制。企业依法通过招标投标方式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投资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业务”。有些省(市、区)则强调“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跟那个车建设类两项及以上的资质”。还有省(市、区)则采用折中方式,提出“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全区前三名的企业”。
具体地方各省(市、区)要求占比如下:
1、50%持放松态度,允许一项资质即可;
2、7%相对严格,要求两项及两项以上资质;
3、14%采取折中方式,要求具备两项资质或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排名全区前三;
4、29%省(市、区)对于资质要求未明确规定。